一个现年69岁的老太太加杠杆炒股,与中信建投签订了融资合同,结果炒股亏掉了,反欠中信建投1026万,被人家告上法庭。法院也判决中信建投胜诉,并且还判了一个35万的利息。这样这位老人就欠中信建投1060多万了。
一个高龄老人欠这么多钱,网友很心疼,觉得是不是不公平,这合同就不应该签。
虽然她高龄,但是从法律上她还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还是有资格签订这个合同的。法官也认定了这份合同有效,但同时法院也尽量保护了她。作为一个高龄老人,因为查清楚,她的退休金是1万元,所以每月给她留1100元的生活费,剩下的8900元用来还账,每月还8900,一年能还10万。
而她欠的是1060万,就需要106年来还完,所以这笔债肯定是还不完的。这样一个高龄老人还一百多年的债,她还不完。如果出现还不完的情况怎么办?
老人如果过世,还有债没还完怎么办?
首先要说清楚,我们国家的民法典里是没有负债资产这一说的,没有规定老人还不完的账,她的儿子还不完孙子还,几代人才还完。没有这个事儿。那么一个老人过世,用什么来还账呢?就用她的遗产,有多少还多少,没有就一分不还。继承人想要继承遗产,也不能完全的继承,也得把债务还完了,剩下的才能进行继承。
这个时候大家就明白了,就是说继承人不需替她还额外的债,能用她的遗产还,就用她的遗产,不能用她的遗产,还这个债务就结束了,继承人不承担。如果她的遗产完完全全够还债,还有富裕,富裕的部分才作为遗产进行分配,进行继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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